序号 | 房产税减免—支持其他各项奇迹 | 政策名称 | 优惠条款 |
27 | 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 | 第一条 |
28 | 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标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 | 第三条 |
29 | 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免征房产税城镇地皮利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增补关照》 财税〔2006〕17号 | 第一条 |
30 |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免征房产税城镇地皮利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题目的关照》 财税〔2004〕36号 | 第二条 |
31 | 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地皮利用税有关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9〕132号 | |
32 |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门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 第二条 |
33 | 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题目的关照》 财税字〔1999〕264号 | 第一条 |
34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气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气构有关税收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0〕42号 | 第一条第(五)项 |
35 |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三年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气构有关税收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0〕42号 | 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条第(二)项 |
36 | 劳教单元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元征免房产税题目的增补关照》 (87)财税地字第029号 | 第一、二条 |
37 | 司法部分所属牢狱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元征免房产税题目的关照》 (87)财税地字第021号 | 第一、二、三条 |
38 | 毁损房屋和伤害房屋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多少详细题目的表明和暂行规定》 (86)财税地字第008号 | 第十六条 |
39 | 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的集贸市场用房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利用税几个业务题目的表明与规定》 (87)财税地字第003号 | 第三条 |
40 | 房管部分经租非业务用房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管部分经租的住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关照》 (87)财税地字第030号 | |
41 | 地下修建减征房产税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修建征收房产税的关照》 财税〔2005〕181号 | 第二条 |
42 | 基建工地暂时性房屋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多少详细题目的表明和暂行规定》 (86)财税地字第008号 | 第二十一条 |
43 | 大修停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多少详细题目的表明和暂行规定》 (86)财税地字第008号 | 第二十四条 |
44 | 企奇迹单元向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 |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实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关照》 财税〔2008〕24号 | 第二条第(四)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