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推-微信公众号推广-网络推广-论坛推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09|回复: 5

“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刑满释放,反思不能停息

[复制链接]

85

主题

227

帖子

69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99
发表于 2023-6-10 2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视频截图
5 月 27 日,曾引发广泛热议的 " 大学生掏鸟案 " 当事人闫啸天已经刑满释放。其父闫爱民表示,闫啸天在 27 日凌晨 4 点左右,从河南省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我感觉孩子特别累,今天让他好好休息休息。"
掏了一窝鸟,何以要坐十年左右大牢?据媒体报道,2014 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在家乡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时,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个鸟窝,共计 16 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 14 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外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客观地说," 大学生掏鸟案 " 的是非曲直的确存在诸多商榷空间。单纯从现行法律和保护野生动物层面来看," 大学生掏鸟案 " 的量刑并无不当。然而,这种严重违背常识的事情当时却引爆了舆情,并引发持续争论。即便知道这些鸟不是普通的鸟,大多数公众依然在情感上很难接受如此严厉的判罚。
" 大学生掏鸟案 " 是一堂生动的 " 普法教育课 ",经过媒体的持续报道,让公众深刻认识到不能随意买卖野生动物,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但问题是,这样的代价是否太大了?公众的 " 顽冥不化 " 只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观念淡薄与缺失问题吗?" 人不如鸟 " 背后的法律与常识之争是否需要好好捋一捋?
平心而论,闫啸天的犯罪行为毕竟不是杀人放火的勾当,在自家屋前院后 " 掏鸟窝 " 也不是那种可恶的职业捕杀行为,公众从质朴的情感出发,就会觉得判得太重了。事实上,公众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有法学专家表示这桩案子集中暴露了当下立法体例中未将自然犯与法定犯区分开来的问题。
简而言之,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盗窃等公众都能自然认定有罪的犯罪类型被称之为 " 自然犯 "。而捕杀或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性难以被一般人认识,通常需要借助专业法律判断的犯罪类型则被称之为 " 法定犯 ",它的违法与责任程度一般要轻于自然犯。因此,为了有效区分和惩戒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自然犯被规定在刑法典中,而法定犯通常规定在附属刑法或者特别刑法中。而在我国,法定犯与自然犯却都规定在一部刑法典中,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司法解释,这就使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未能实现差异化量刑,确实有配置刑罚过重之嫌。
"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在古罗马自然法之父西塞罗眼中,法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律本身必须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获得公众的充分认可。换言之,法律固然不能讲情面,但制定之时却要充分顾及情理,一旦与公众的常识严重抵触,这样的法律恐怕就很难说是 " 善法 "。从这个意义上讲," 法定犯 " 的惩处理应做出合理调整。
2022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示以往司法解释按照涉案动物的数量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规定,实践反映存在不能完全适应案件复杂情况的问题。有鉴于此,《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而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以更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这一次的司法解释,还结束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与野外野生动物同等刑法保护的情况,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案件与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野生动物的案件区别对待。这些调整实事求是地拨正了司法标准,对以往一刀切的做法起到纠偏作用,彰显了司法进步。
" 大学生掏鸟案 " 当事人已经刑满释放了,但反思不能停息。舆论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关键部分,围绕这个案子所引发的常识与法律之争,不仅仅是提醒人们要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的诸多问题摆上台面,不断完善和修改相关法律体系。
" 转载请注明出处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93

帖子

27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78
发表于 2023-6-10 22: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扯,是有目的性的狩猎贩卖国一,关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238

帖子

70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06
发表于 2023-6-10 22: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猎珍禽可以用个无辜的字眼“掏鸟”来形容吗?潮新闻你这个媒体机构是不是正规媒体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73

帖子

24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48
发表于 2023-6-10 22: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可真是,还掏鸟呢?闫啸天自己就是个鹰猎惯犯相关的报道一句不提反而动不动就什么人不如鸟来让我们反思,这种知法犯法的才判十年而且还允许减刑才是我们应该反思的,犯法的成本是否有点太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64

帖子

20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05
发表于 2023-6-10 22: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捕杀或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性难以被一般人认识,通常需要借助专业法律判断的犯罪类型则被称之为"法定犯"。。。”——别的案子可能有这种情况,但本案不是。这位大学生甚至在捕鸟之前百度过燕隼,他能认识不到其违法性?他还在网上高价贩卖这些国家保护动物 ,“出xx几只,懂的进来”,你敢说他对这些动物的珍稀性没有“认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42

帖子

120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20
发表于 2023-6-10 22: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个媒体收了多少钱,去看看这人到底犯了多少事吧 10年绝对不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设计师导航|好狗导航|自动秒收录|有推

网站地图

GMT+8, 2024-4-27 22:42 , Processed in 0.211529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